音乐表演培养目标:
培养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相适应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,掌握对应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与技能的技术技能型音乐人才。学生毕业后能够在文艺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社区等场所从事表演、教学、艺术指导、文化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。
音乐表演就业方向:
表演类岗位:可在歌舞剧院(团)、文化馆、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担任声乐演唱员、器乐演奏员,参与各类文艺演出活动。教育类岗位:在中小学、幼儿园、艺术培训机构等从事音乐教学工作,传授声乐、器乐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。文化活动服务与指导岗位:参与社区、企业等组织的文化活动策划与指导,如组织合唱比赛、文艺晚会等。